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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州大坡有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广告

    信息发布者:李大友
    2017-03-17 23:08:27   转载

      近日,高州市大坡镇某经营者涉嫌利用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大坡工商所根据职能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据了解,这也是高州市首次针对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广告进行立案,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经执法人员初步调查,该经营者是经高州市工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11月30日委托他人制作并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则广告,广告的内容是对其经营的商品进行促销并附带赠品,促销的商品和赠品都有实物图片,但没有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同时,广告内容上还有“就是把最优质的奶品,最值得信赖的品牌推荐给宝宝的父母”。该经营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场执法人员当天对当事人的违法广告内容进行截屏实施相关证据保存并予以立案。大坡工商所所长表示,除了没有明示赠品和服务的品种、规格等,该广告还使用了“最优质”“最值得信赖”等绝对化用语,构成违法,如果其有相关文件或者国家批文允许使用,那么就合法,不然就是虚假内容,容易误导消费者。目前很多商家利用微信或微博进行广告宣传,希望经营者严于律己,勿随意使用没有依据的广告用语,学习广告法,提高法律意识,而消费者对广告要擦亮双眼,用心甄别,如果发现可致电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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